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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更新—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作者:admin 日期:2013/10/25 9:44:14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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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其相关政策,明确从20121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旨在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此次改革是继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将对我国经济活动带来重大的影响。

20128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3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 110号)等相关规定,财政部于20127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对试点过程中涉及的会计处理做了明确的规定。

 

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企业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

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接受应税服务的企业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借记金额为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借记金额为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金额为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借记金额为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借记金额为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的差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金额为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期末一次性进行财务处理的企业

按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按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设于“应交税费”下,企业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至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设置该科目。

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借:应交增值税–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

 

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的会计处理

 

试点纳税人在新老税制转换期间因实际税负增加而向财政部门申请取得财政扶持资金的,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的金额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待实际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金额抵减的

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时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

固定资产

借:

固定资产

 

贷:

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

递延收益

 

贷:

递延收益

按期计提折旧

按期计提折旧

借:

管理费用

借:

管理费用

 

贷:

累计折旧

 

贷:

累计折旧

借:

递延收益

借:

递延收益

 

贷:

管理费用

 

贷:

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

管理费用

借:

管理费用

 

贷:

银行存款

 

贷:

银行存款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

管理费用

 

贷:

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如有贷方金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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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

借:

递延收益

 

贷:

管理费用

 

贷:

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

管理费用

借:

管理费用

 

贷:

银行存款

 

贷:

银行存款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

管理费用

 

贷:

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如有贷方金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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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

借:

递延收益

 

贷:

管理费用

 

贷:

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

管理费用

借:

管理费用

 

贷:

银行存款

 

贷:

银行存款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

管理费用

 

贷:

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如有贷方金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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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

借:

递延收益

 

贷:

管理费用

 

贷:

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

管理费用

借:

管理费用

 

贷:

银行存款

 

贷:

银行存款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

管理费用

 

贷:

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如有贷方金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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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

借:

递延收益

 

贷:

管理费用

 

贷:

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

管理费用

借:

管理费用

 

贷:

银行存款

 

贷:

银行存款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

管理费用

 

贷:

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如有贷方金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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